本文作者:adminddos

帮信犯罪被告人呈现低龄化特点“两高一部”发布意见

adminddos 2025-07-28 11:03:38 1
帮信犯罪被告人呈现低龄化特点“两高一部”发布意见摘要: ...

记者从今天(28 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天正式发布。

发布会上," 两高一部 " 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帮信等犯罪活动持续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从去年以来,人民法院审结的帮信犯罪案件数量有较大幅度下降,帮信犯罪形势有了进一步好转。但是,也要看到,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信息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不断升级,对帮信犯罪的打击治理难度日益增大,司法实践中出现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执法办案面临严峻挑战。

一是" 两" 犯罪案件数量仍处高位。随着 " 断卡 " 行动的深入开展,涉 " 两卡 " 的帮信犯罪案件快速增长,占全部帮信犯罪案件的 80% 左右。2020 年以来,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的帮信犯罪案件逐年增长,2023 年超过 10 万件,随着打击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2024 年全年和今年上半年帮信犯罪案件数量虽同比有了大幅度下降,但仍处于高位;同时,涉 " 两卡 " 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以下简称 " 掩隐 ")犯罪案件同期也大幅度增长,去年以来虽有所下降,但仍居高位的总体态势尚未根本改观。二是帮信犯罪职业化、跨境化特征明显。当前," 一对多 "" 多对多 " 的帮信行为成为重要形态,专门提供非法软件、" 解封 " 服务等 " 技术支持 " 行为,成为信息网络犯罪产业链中独立的上下游犯罪形式,涉 " 两卡 " 帮信犯罪已经形成了 " 卡农—卡商—卡头 " 的组织模式,出现职业开卡人、职业养卡人等不法群体。同时,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转向跨境实施,为其 " 输血供粮 " 和提供 " 技术助攻 " 的帮信行为增多,亟须有力打击。三是涉案人员呈现低龄化等特点。统计数据显示,当前帮信犯罪的被告人呈现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初犯比例高的 " 三低一高 " 特点,35 岁以下被告人占比超过 80%,25 岁以下被告人占比三分之一。特别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群体涉案问题突出,一些电诈、洗钱犯罪团伙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涉世不深、法律意识淡薄的弱点,蛊惑、引诱其出售、出租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甚至将部分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发展成为 " 卡头 ",社会危害严重。四是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不够统一。帮信罪作为新型信息网络犯罪,犯罪手法多,花样翻新快,法律适用争议大,而现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相对滞后,难以有效应对司法实践的新变化新要求。近年来出台的《帮信解释》《电诈意见二》和相关会议纪要均涉及帮信罪的认定规则,但由于效力层级不一,条款内容分散,司法实践中存在规则适用不当、裁判尺度不一、政策把握不准等现象,亟须统一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标准。

为依法打击帮信犯罪,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等信息网络犯罪的上下游链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立足执法司法实践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联合制定了《意见》,对帮信等犯罪的司法适用,提出更为明确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政策指引规则。

《意见》共五部分,十六条。就办理帮信犯罪及其关联犯罪的总体要求、依法认定帮信犯罪、准确把握刑事政策、坚持综合治理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规定。主要内容和特点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实践难题

在梳理帮信犯罪既有立法、司法规定以及充分调研基础上,就实践争议大、认定难的问题,提出明确的适用规则。《意见》根据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发展需要,调整和整合了《帮信解释》《电诈意见(二)》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帮信罪的主观明知认定规则,涉 " 两卡 " 帮信罪的 " 情节严重 " 认定标准,以及帮信罪与掩隐罪、诈骗罪等关联犯罪共犯的区分规则,有效解决了法律适用和司法认定不统一的问题。

(二)坚持综合认定,避免客观归罪

《意见》明确规定,应在全面准确把握行为人是否 "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是否 " 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 提供帮助,行为是否属于 " 情节严重 " 构成要件基础上,综合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帮信罪,并突出强调在涉 " 两卡 " 帮信犯罪案件中,应先行查证流入资金中被帮助对象涉嫌犯罪金额等,是否达到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相关信息网络犯罪的入罪标准,防止仅依据行为人的行为符合 " 情节严重 " 一项情形,即一概认定构成帮信罪,切实避免客观归罪。

(三)坚持严格标准,注重有效惩治

为更好适应涉 " 两卡 " 犯罪的形势变化,《意见》对《电诈意见(二)》和相关会议纪要规定的涉 " 两卡 " 犯罪 " 情节严重 " 认定标准进行了整合调整,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将原规定的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并达到相应流水金额的 " 情节严重 " 标准,明确为出售、出租本人三个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并达到相应流水金额的 " 情节严重 " 标准。同时,针对当前涉电话卡违法犯罪活动高发的新情况,还将原规定的收购、出售、出租他人电话卡 20 张以上属于 " 情节严重 " 情形,调整为不再区分他人、本人,只要收购、出售、出租电话卡 20 张以上,即认定属于 " 情节严重 " 情形,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

(四)坚持宽严相济,突出打击重点

根据当前帮信犯罪日益职业化、组织化、隐蔽化、智能化趋势,《意见》规定,办案机关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于组织性、职业性和跨境协同实施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以及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骨干成员等,依法从严惩处;对于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以及处于犯罪链条末端、情节较轻的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并分别对从严、从宽的具体情形予以明确,便于办案人员准确理解适用。

(五)坚持系统治理,强化行刑衔接

《意见》规定,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办案机关要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充分发挥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和公安机关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加强与金融、电信、网信、教育行政、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协作,共同推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的综合治理。同时,《意见》就做好行刑衔接、落实职业禁止和禁止令、制发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问题,细化了具体规则和落实措施。既要 " 抓末端,治已病 ",更要 " 抓前端、治未病 ",打好 " 组合拳 ",做实帮信犯罪的综合治理。

(总台央视记者 李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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