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经历,一度成为许多人一生的“污点”。一些地区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备注的治安违法记录,往往使行为人在升学、考公、求职甚至升迁的关键节点被“一票否决”。在一些案例中,治安违法记录甚至还对行为人的亲属产生连带影响。
近年来,有治安违法记录行为人的数量在不断扩大。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数据,2023年公安机关查处的治安案件数合计788.1万起;2019—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每年查处的治安案件在800万起上下。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曾在《违法记录消除的正当性基础》一文中指出,留存在公安系统里的违法记录无异于是当事人数字身份的“永久污点”。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一审稿征求意见阶段,余凌云就曾建议增设封存治安违法记录相关条款。
近日,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千呼万唤始出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将如何发挥作用?以下是央视网《新闻+》记者对余凌云教授的采访实录:
央视网《新闻+》记者: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余凌云:我认为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是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最大的亮点,也是最具有历史进步意义的。一个人的一生可能不会跟刑法打交道,但他难免会跟治安管理处罚法打交道,例如在生活中可能会发生邻里纠纷、一些争吵,而现在档案系统比较完备,只要被治安处罚过,记录就会留存在数据库里,就会有留档的问题。在社会生活中,有不少单位随意拔高用人标准,很多地方要求你不能有违法犯罪记录。但是公安部门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就可能无法开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这就会给当事人的求职或者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困扰。
这个问题可以说是现在社会公众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考虑到每年治安案件大概有800万件,这也意味着有大量的人会在未来的生产生活中受到这个问题的困扰。如何营造一个更和谐的社会环境,让当事人不为一时冲动犯下的错终生背负治安违法记录,这是需要考虑的。治安案件本身意味着社会危害程度不高,它不是犯罪;即使是轻罪,现在也在讨论推进封存记录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推出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我觉得是非常好的,它能使很多人放下包袱,继续向前去迎接一个更美好的人生,有更好的职业规划,这个意义非常重大。

央视网《新闻+》记者:您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封存治安违法记录的问题?
余凌云:我注意到这个领域是因为一个契机:我们有一个学生在找工作的时候遇到障碍,因为年轻好强,他在网上跟一些人争论的时候没有把持住,被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侮辱行为,被罚款200元,那是很早的事情。但是到了毕业求职的时候,用人单位要他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他开不出来,只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这对他找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实际上,这个治安违法记录和他求职的工作是没有什么内在关联性的。而和他有相同境遇的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后来,我和学生合写了一篇论文《违法记录消除的正当性基础》,也在立法机关的座谈会上作为一个专门问题提出来了,希望立法机关能够在这个问题上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一些和公共安全有关的岗位是应该考虑对从业人员的资格有所限制,但不应该是所有岗位都“一刀切”。
央视网《新闻+》记者:一些民众担忧封存治安违法记录会降低行政拘留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余凌云:不会,在法学上我们强调“一事不再罚”,一个违法行为仅需承担一次法律责任,这个事就到此为止了。这里要考虑的实际上是比例原则,也就是说治安违法记录是不是严重到一定要跟他一辈子,因为任何人都有可能犯错,经过治安处罚后他要回归社会,处罚的目的是让他以后不再犯,处罚结束就应该既往不咎,不能老揪着人家一个过错,让他一辈子都带着这样的污点,那是不合适的。治安违法记录是面向未来发生预防效果的评价机制。
央视网《新闻+》记者: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案在“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之外,还规定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如何理解“有关单位”这个概念?
余凌云:重点不在“有关单位”的范围,而是“根据国家规定”,要看法律规定是不是有需要了解这个人以前是否有案底。
条文中明确能够查询违法记录的有两种情况,第一,有关国家机关在办案的时候查询,这是需要有依据的,现在对国家机关办案我们也要求“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是说借口办案就能查询。第二,有关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查询,现在毕竟在法律规定中有些特殊的行业、岗位是需要在治安上不存在违法记录的,在录用前要考虑这个问题,因此允许它去查询。
但不管是哪个部门去查询,对于这个信息都要进行保密。国家机关在办案中获取的信息也要保密,不能够用于办案之外的目的或向跟本案无关的人员和单位泄露这个信息。同样,有关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查询知悉目的信息之后,也不能向外任意泄密。
央视网《新闻+》记者: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最早出现在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但直到2022年5月《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出台才真正落地。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从有相关条款到制度落地还需要什么条件?封存治安违法记录需要当事人申请还是自动封存?
余凌云:法律规定实施以后就应该尽快加以落实,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后,有关部门一定会去制定更细的执行性规则,落实配套的措施。
治安违法记录应该由公安机关自动予以封存,只向有权查询的单位开放,同时也要提醒查询单位有保密义务。
吉祥起名网 吉祥起名网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少儿武术 苏州武术 苏州少儿武术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